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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暂不开展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活动的通知

作者:全国农业职业教育信息网    发表于:2012-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学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出了规定。为贯彻《暂行规定》,民政部于2012年4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函[2012]125号),要求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须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请国务院批准。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有关意见,经研究,学会决定暂不开展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杰出校长和教学名师活动,且今年不再进行此项工作,今后如何开展另行研究。请你们认真落实《暂行规定》及民政部通知精神,采取妥善方式,自行做好已收到评选材料的处理工作,并向有关职业院校领导和教师做好解释工作。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