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陕西省农业厅采取措施加强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近日,省农业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会议就农业部门加快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了统一安排。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农民通过外出务工就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转移就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成为保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由于目前我省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尤其是缺乏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技能,严重地制约了农民转移就业的进程。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任务十分迫切,十分必要。省农业厅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观念,把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摆在与抓农业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培训任务,切实抓出成效。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根据国家和省上的安排,当前要重点抓好1640岁、具有初中毕业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青年农民的非农产业技能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一是引导性培训。主要包括基本权益知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以及求职技能等;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各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要把家政服务餐饮服务、机械加工、电器维修、服装加工、美容美发、城市园林、城市环卫、沼气能源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三是农民创业培训。要求各培训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重点内容是开办中小企业的基础知识、必备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调查、市场营销能力和基本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农民工创业的成功率。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发挥农业推广和培训机构的优势,积极寻找用工市场,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输出工作。各级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等形式灵活开展引导性培训;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介开展培训。各中等农业学校、农干校、农广校及县农机化党校主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要是制定农民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和培训绩效检查验收办法,经厅审定后下发执行。
  会议同时指出,农村富余劳动转移工作要与技能签定相结合,与输出就业工作相结合,实行培训资金奖励性拔付,鼓励劳务输出;成立省农业厅农民外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发挥农民专业协会的传帮带作用。并大力提倡和鼓励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从事劳务输出工作,全省农业系统2004年力争组织输出3.7万名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就业。要求全省农业系统职工发挥传帮带作用,争取每人输出1名农民工外出就业。
  为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省农业厅成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系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输出工作,制定培训与输出规划,检查指导市县的培训与输出工作,负责与省教育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衔接与联系。


                                       
摘自1217日《陕西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