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方案减负增支扶助农业
农业税的降低直至取消,最大的阻力在于中国县乡财政困难。对此,财政部专家建议在全国恢复酒类专卖,此项财政收入增加的规模,将超过免征农业税的减收规模。
有关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问题,2003年以来气氛越来越浓。诸如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以减轻农民负担等,已在从中央到地方各层面的推进之中。
财政部有关人士近日对《财经时报》指出,这种态势在2004年将继续发展,农业税最终会被取消,并以现代税收制度替代现行的农业税制度。
记者得知,目前一种改革方案是:对种植农产品的农用土地按面积征收农用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不同等级确定分档税率,负担水平低于税费改革前农业税的实际税赋;对农民出售的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制度纳入征税范围;将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等取得的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农业税制改革的另一思路是取消农业税,改征社会保障税。有关人士分析,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去掉生产和经营成本,月收入很难达到800元。按照公平税赋的原则,根本就不应该向他们收税。
2002年国家征收的农业税约为422亿元,此外各种附加的杂费则有2000亿元。若取消农业税,改征社会保障税,可以使农民不另为其社会保障摊款;另一方面,可使农民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
但农业税的降低直至取消,最大的阻力在于中国县乡财政困难。对此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应在全国恢复酒类专卖,此项财政收入增加的规模,将会超过免征农业税的减收规模。
世界上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大都实行酒类专卖,而中国目前没有实行酒类专卖,每年因此“流失”的财政资金约在700亿~800亿元之间。2002年全国农业税的总入库数只有422亿元,占各项税收总额17632亿元的2.4%。贾康认为,如果恢复酒类专卖,免征农业税,两者相抵,财政每年还能增收300多亿元。
对于农村的财政投入方面,财政部官员认为,将对农村的人畜饮水、农村公路、农村沼气、节水灌溉、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建设增加投入;将农村卫生、教育逐步纳入到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予以保障。这样,农民的负担将大大减轻,农民可用于消费的支出将大大增加。
摘自:《财经时报 》200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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