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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高普高学籍互转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学校从20 03年开始采取普高与职高部分课程互认及学籍互转等制度,为高中阶段学生创造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再次选择的机会。该制度已在一些综合高中试行了一段时间。这些学校的教学完全按普高教学计划,如果有学生实在不适应,只要提出申请就可转到职高班,并又部分课程互相认可。普高班的学生在参加完全国高考后,还可以再参加7月份的高职考试。(陈光哗)
摘自《职业技术教育》2003年6期